引用:
作者EAC212
愛子之心,
很好,支持你,至少不是放任不關心,
我也無意去改變任何人的想法,
大家就是純粹表達各自的觀點,
有的人會以為在爭,其實是他自己用爭辯心在看這些意見。
但是您前一句說不會去苛責,後一句又說都是貪圖方便,您不會覺的有點衝突嗎?
(可能是我們二人的中文理解不同,我認為指人"貪圖方便" 也是一種批評形容)。
and..
我是不能認同您說"這是比較級"的說法,
否則是不是有小朋友的父母都該開大七或 時時留意目前評比最安全的車輛,
開 march、tiida 或熊貓.或汽球不到七顆的車主似乎"比較"不注重安全?
重點跟本就搞錯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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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圖方便是指有能力卻還用機車載送幼童者,而不是經濟弱勢,兩者並無衝突。
比較級,幼童乘坐汽車安全座椅 > 機車踏板的小推車,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