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tgyhuj 
				是啊......你可以給不多但不可以都不給,而且應繼份有一定的法定數額 
 
而且自書遺囑必須要親筆寫才行,不然你就得透過第三公證人士事前證明這遺囑是你立的 
然後以密封遺囑方式 
			
		 | 
	 
	 
 
不一定喔~~ 
依法雖然每個有繼承權的人,都有其自己的特留份 
(這是爲避免被繼承人私心把遺產全留給某人,因法律前人人平等,所以理論上每個人也同樣孝順) 
但若某人不孝,只要有足夠的證據來打官司的話 
法官可判決不孝的某人無法得到繼承權
 
不過我也支持修法讓遺囑能用打字的,畢竟時代不同了 
這樣自留遺囑也會比較方便 
只是要有其它的佐證方式就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