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lameJoker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引用:
作者kuang9001
黃的胞妹委任律師林思銘認為,執筆書寫立遺囑是過去電腦不發達時代的立法,進入e化時代,電腦打字已大幅取代傳統的手筆書寫,電腦打字也是一種書寫方式,法院應該與時俱進,不該墨守成規。

我個人是贊同用電腦打字替代手寫 (這幾年幾乎只有簽名是用寫的)
但是能否判定真偽的確會是個問題
舊 2013-03-17, 05:12 P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lameJoke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