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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Re: [心情] 離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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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Mont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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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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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湯姆
簡單一句話, 愛的不夠才會這樣!
真要是愛的對了, 愛到底了, 根本不會比這些!
會彈鋼琴很強? 會攝影很強? 會評比電影很強? 會說多國語言很強? 會.................
幸福, 不在於你/妳能為他/她容忍多少你/妳所不喜歡的事情!
幸福, 在於你/妳願意和他/她一直走下去, 甚麼都不計較, 甚麼都不比較!
那麼愛比, 就不要結婚, 去 PTT 或是 FG 或是 M01 比, 有的是比你強比你屌比你有錢比你賤比你不要臉的人讓你比個夠!
湯姆爆發了
催稿~~~
2013-03-17, 12:37 PM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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