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egag5
*停權中*
 
megag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2,596
引用:
作者qneb
那問你:陳由豪就算只是利用人頭設立東華開發公司,陳是公司實際負責人,陳向公司借7.8億,後來還了8.8億,這樣有掏空公司嗎?有背信嗎?


呃...這樣的法盲邏輯我怎麼好像在哪聽過...啊...接下來不會拋出什麼大水庫小水庫理論解套吧?
上回有個自認說錢還了或是捐給慈善就無罪的好像沒有這麼簡單吧...

從法律上的角度來看,不管是背信罪,挪用公款,或是侵占其中的成立要件的重點都在於所謂“借”的過程是否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關法律. “還”只能夠減免刑責跟民事賠償,並不是就直接免罪了. 當然另外一個成立要件是在於是否存在“故意”的問題也許對陳由豪是有利的,不過這個部分應該是讓檢察官跟法官去傷腦筋吧.

從檢察官的說法來看,東華案的問題在於這個“借”的過程並沒有經過董事會同意,也就是過程不合法也就是不法行為. 當然陳由豪是否實際控制人,又或者這個“借”(姑且稱之為借)的程序是否合乎規範,我想陳先生若能主動投案應該會比隔海放話或是訴諸政治更有助於釐清案情吧.
舊 2013-03-17, 09:00 AM #7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egag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