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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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llism
低薪高報叫做詐欺,依法行政就是上法庭
rSnFqQtfmO4
受保單位(公司or職業工會)會禁止你不正常加保,政府雖然無能,但還不至於那麼蠢,
而且公僕年金的最終目標是改成"最後15年本俸平均",勞保肯定也會這樣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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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很多變通方法吧?
不一定要低薪高報阿
如:退休前36個月,被雇用到某公司(自己親友開的)當顧問,給薪43930
我有精算過,這樣就算是政府+雇主提撥都自己出,都還有賺
公僕部分目前還沒改,所以新聞多少還是會看到有人退休前一個月升職加薪,然後退休金以那個月當基準算
我到目前為止也沒看到有啥詐欺,或者調查圖利的案例
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把握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