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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9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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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73
引用:
作者cmwang
這就是標準的詭辯了,鵝沒捐過半毛錢給慈濟,對慈濟也沒有特別的看法,如果樓主有慈濟圖利的證據大可以大大方方提出指控,而不是提出指控卻又打上問號,表示自己不一定要負責吧----根據無罪推定原則,是提出指控的人要負責證明被指控者有罪,而非被指控者要負責證明自己無罪吧....


我哪一句話指控到慈濟了?

標題跟引用框內的都是轉載的,引用框外的是我自己打的,

如果有讓別人感覺我在指控的我說聲抱歉

有沒有,我自己清楚,不需要針對這種點爭...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問不是不可以 但是 方法要對 用字要對

你可以問 "請問證嚴法師 兩次結餘款33.8億的流向為何? 是否需要向捐款人交代一下"

而不是用"賺33.8億" 還要人家道歉

說真的 我如果這樣說你 你不告我我才感到奇怪



至於專款專用 只要不是挪去自己用 反正都是幫助人家 捐出去的錢跟丟到水溝的道理都

一樣 而且重點在於 這樣的捐款 不可能你捐多少 就一次全部弄多少過去 看看公告列表

裡面似乎都會有初期以及中期的計劃 我不想臭罵那位楊生 主要是因為他可能只看到初

期的計劃而已 然後看到初期的救助之後的結餘款 就以為是慈濟可以拿去使用 其實時間

久了 你就會發現 人家可能有第二期 第三期 甚至後來發生同為南亞的緬甸災害都會用到

這筆錢!!!



所以 我再次語重心長告訴大家 時間 會告訴一切 當下看到的 未必就是真理 我自己關注

很多事情 包括我被大家...


感覺不太像是用問的...都直接說"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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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3-16, 03:01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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