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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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xs910203
正反面論點都有...真相還是沒出來
hmmmmmmm....
以上若屬實...有好戲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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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真相出來了,就在下面這個連結(這是慈濟自己後來再整理過的帳目)
http://www2.tzuchi.org.tw/report/html/project.htm
稍為解說一下內裡有什麼玄機
裡面有四個專案計劃都已完成,提供收支項目給大家查核
有兩個出現所謂的"變更專案計劃"(這是第一次知道可以這樣玩法的)
其實就是因為捐款用不完有大量的餘款,他們只好變更計劃挪作其他用途,如八八惡水災的專案變更成什氣候變遷計劃
公告中還提到捐款人如果有任何異議可以跟他們聯絡,這裡的意思是捐款者當初是要捐給八八水災並沒有同意用不完的款項可以作其他用途,因此,有權利要求慈濟退還捐款
問題又來了,如何退?除非有拿收據或是劃撥單之類的又保留下來,否則小額捐款投到他們的募款箱,如何證明是捐款人?
我不清楚法令對慈善機構變更專案把錢挪用是怎樣規範,連結內有說明變更計劃有提交內政部核准,如果是這樣,在法律上慈濟是站得住腳
不過,善心人士大慨沒有幾人知道,原來善款的用途是可以這樣變更來變更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