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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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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某處私人秘密基地
文章: 271
引用:
作者段祺瑞
婚前協議又不是甚麼毒蛇猛獸,像你講的那種條文,拿到法院去也不會成立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8069

隨便找一個,也沒有像你講的這種,而且婚前協議成立有一個很重要的要點,要平等互惠,如果偷瞄別的女性要罰錢這種條文要成立,也得有一個偷喵別的男性也要罰錢的要寫進去

小弟是誇張化!........大大別介意!.......
舊 2013-03-15, 08:0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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