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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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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ca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1,558
引用:
作者TheTruth
通姦罪沒什麼不好。

台灣需要的是離婚的自由﹐這也就沒有必要廢除通姦罪。

要離婚也不需要通姦
只要一方長久不肯行房,另一方就可以訴請離婚
再說蓋棉被純聊天這種沒人信的理由都不會購成通姦罪

那個**倡都罰也是個爭議法條
舊 2013-03-15, 11:07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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