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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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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名為"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為先決修件。
因此福利第三項意指
設籍並實際居住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的高雄市民。
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天。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者。
未領政府其他生活補助者。
同時符合上述之對象,可依身心障礙程度請領規定之金額。
因為對象資格3~5項很像是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的審查資格。
2013-03-14, 09:4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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