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不笑的老K
Major Member
 
不笑的老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12
您的住址: 城管局
文章: 273
ADHD 患者的受教權也該尊重

 聯合報:特教法修正 過動兒適用
 全文轉載,2009/10/24,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將特殊教育對象擴及「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也就是俗稱的「過動兒」也可適用;而且未來每個縣市至少應設立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

 修正內容還包括,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教預算,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預算的4.5%,每年約增加5億元特教預算;地方政府則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的5%。

 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表示,窮不能窮教育,特別是特殊教育,我們國家特殊教育質量低落,欠這一群身心障礙朋友及家長太多道歉,新的特殊教育法是一個里程碑。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也表示,此次修正將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的學生得到更適性的照顧,落實特教法美意。

 修正後的特教法,從原來33個條文擴充到51個條文,原本身心障礙的分類中,有一類是「嚴重情緒障礙」,但因無法涵蓋ADHD(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候群,俗稱過動兒),而且學童也可能有情緒問題或行為問題,或是兩者皆有,修法後改為「情緒行為障礙」,即可全部涵蓋。

 依據修正案,未來每個縣市至少應設立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並且要以招收重度及多重障礙學生為優先。

 另外,特殊學校校長則應具備特殊教育等專業知能,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時,應該邀請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陪同參與;學校家長會至少應有一位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為常務委員或委員。

 在資優教育方面,國民教育階段的資賦優異教育,將採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及特殊教育方案辦理,避免原藝術才能班得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辦理,有變相資優班之嫌。
 
__________________
「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舊 2013-03-14, 10:57 A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不笑的老K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