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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 新增12路段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12日 上午4:24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三月二十八日起「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將增加十二處實施路段並加強取締,北市停管處表示,機車如違規停放,罰金從六百元至一千兩百元不等。
北市停管處企劃科表示,此次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的十二處路段,總計長度約二.九二公里,停管處自昨天起已陸續透過網站、里辦公處及區公所進行宣導,並於實施路段張貼公告及設置禁止停車標誌,提醒機車騎士應遵守規定不得停放於騎樓及人行道,二十八日起將加強取締違規停車。
停管處指出,民國八十八年起實施「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措施,每月選定十到十二條重點取締路段,為避免對當地停車造成太大衝擊,措施實施前停管處會先至當地會勘,經里長同意後取得共識,並視各實施路段停車情況,在沿線及鄰近巷道等周邊增設機車停車格,以提供適當替代停車空間。停管處處長張哲揚說,在法規上機車停於騎樓、人行道都屬違法停放,但市府採分階段實施執法,先宣導再開罰。
此外,停管處也再次提醒機車騎士,騎樓、人行道為專供行人通行,為保障行人安全,機車應以牽行方式至人行道停放區停車,不可行駛於人行道上,如發現相關情事,警方將依「機車不得行駛人行道」規定,取締人行道騎車行為;同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慢車僅能停放於機慢車停放區(格),若車輛停放於人行道上之行人穿越道動線、消防栓、公車停靠區或妨礙人車進出等處是違法的,請機車騎士們依規定停放,以免違規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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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真的很難停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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