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我的建議是:
台灣應該提出廢核公投,不是直接規範的效力,而在於確立民意的進行!
把不表示意見的不出席者扣除,如果廢核政策支持者明顯佔上風,
政府就該效法西歐各國,有計畫漸進式將核電廢除!
對核電,政府本來就不該有預設立場,台灣現在的官方立場是不對的!
所以江大院長說要讓人民"充份了解",但是大家都知道,他的"充份了解",
是利用公家資源,提出所有不利反核立場的事證,因為政府就是絕對擁核的!
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 政府立場可以擁核,但是在資訊方面,政府不該只單
方面提供有利自身立場的資訊給百姓,因為,你用的是公家錢,不該為特定立場服務!
核四呢? 花錢搞什麼公投? 國民黨立委自己都說了,核四的"品牌形象"
都定下來了,還投個什麼? 20萬非大量政黨動員民眾力量夠強嚇人了!
門檻就算沒過,絕不表示老百姓會信任它!
看看民調也知道公投後比例會怎樣? 一個不讓百姓信任的核電廠,
根本沒資格要求營運! 現在連原能會都不敢幫其背書了,就算背書,
大家也難以相信了,請問台電找誰來對其安全背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