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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呆丸根本沒有一家公司玩的起競業條款...
要人家離職後幾年內再去同產業競爭公司就職....
那也得拿出相對大筆銀彈當人家失業補償...
要不前紅雞的那個懶騎不就離開紅雞沒多久就轉進"連響"了...
也沒看到紅雞在海外控告懶騎違反競業條款啊...

是啊
競業條款要成立
首先得要給對方這幾年不工作的薪水
舊 2013-03-11, 11:5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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