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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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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都那麼自動自發, 要主管幹嘛? 如果底下人那麼厲害, 上面的憑專業管得住嗎?
我真的覺得只要能溝通, 時間內講好的工作有達成, 那談條件時該給的就要給, 趕快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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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放假, 可能我比較嚴苛一點, 一律提前請假不然不准, 因為工作要排程.
除非你病了需要直接去醫院, 或是你家裡的事情非得你去處理, 我可以體諒臨時.
曾經有一個跟我吵過法規怎樣怎樣, 不好意思法規並不是全部, 不然你22K就好了.
我說了工作有一定的責任性, 你要這樣我就照法規資遣你.
因為特殊性質必須要規劃將近2周, 最少最少也要6天(不含周末)才能替補.
突然給我還有替補你的人找麻煩, 那你薪水要不要給那個替補的? 我怎麼帶人?
當初面談就都有說清楚, 講好的條件兩邊都要遵守, 這是做人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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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發點牢騷, 其實這問題不光是新鮮人, 很多30~50的老手也都這樣.
很喜歡說政府規定什麼, 那當初來面試的時候為什麼答應? 為什麼不拿規定的22K就好?
媽的! 還要我花時間去處理資遣! 真以為我一個月五萬請你來當公務人員?
又不凹工作時數, 你能做的項目跟數量也都是我能做的, 該給的都有給, 工作態度呢?
我不是在意那資遣的錢, 員工到職離職很多手續, 那很煩很浪費時間, 占用工作時間!
..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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