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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TOMTOM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8
文章: 39
我不認識你們,也不知道你們是網友還是網管。偶而逛到這一區,竟然發現這裡有一堆公然侮辱、恐嚇、違反個資法習以為常的事情,真是害怕會被流彈掃到。

偽湯姆? 同名同姓何其多,網站的ID卻是唯一沒有重複。難道那個湯姆有作偽或假冒他人的事項。湯姆不是周杰倫、蔡依琳這類有全社會刻板印象的商標。真是令人好奇?

超正的我會心跳加速,但從不以異色眼光看待出來賣的,她們也有付出更多的代價。這事不合法我還不認同

總統貪汙、黨鞭藏錢、清靜農場橫山指揮官收賄..不也全部都是碩士學歷起跳,歷練成熟、學養豐富、處事圓融的佼佼者。

精神分裂? 常常懷疑很多網友擁有很多分身,利用網路世界,藉由不同分身抒發不同面向的性格,在現實社會被擠壓的情緒與人格。也許這樣有益身心健康吧!!就好像看見現實社會受委屈的人,卻向卡拉OK的小姐砸酒杯一樣。

社會功能障礙? 現實中比較沒有映像,它們似乎離我很遠。

客人來電要去宜蘭 ,真是個好天氣!!

現在個資法已經改變了,不可不慎。舉證責任轉移到被告。搜尋報紙個資法: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例、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狀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均屬「個人資料」。此對個人資料及隱私之保障將更為全面。
舊 2013-03-09, 08:10 AM #7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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