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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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五四三
謝謝 你提供的資料
紅色 我騎車路線
黑色 我忘記先讓他過
還是饒過去轉彎
當然不是撞到 黑色圖示 那台機車
接著彎進巷子 就犁田
這個圖是現場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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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早貼阿
不過要先釐清是十字路口還是 T 字路口
如果十字路口,雙方車道數相同,那左方車裡讓右方車,左方車紅車主因
如果車道數有差異,就要透過車道數釐清路權
如果是 T 字路口
直走不用被強迫選擇轉彎的,路權比較大
沒路,需要強迫選擇轉彎的,路權比較小
此時黑車主因
路權釐清以後,另外一方還是要面對路口未減速、未注意等等肇事次因
也可能沒有
十字路口,T 字路口,相差十萬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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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如下
A 指揮人員
B 號誌 ( 紅綠燈,閃黃閃紅 )
C 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 ( 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 )
D 少車道理讓多車道
E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F 左方車禮讓右方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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