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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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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使用方式是非預期使用,造成損壞也是預期之中。
設計者在考慮設計時,都以至少滿足最低需求下去設計(就是低標),但在實際設計時,會比低標稍高一些,有時會將超出的部分視為安全係數之一。
會這樣提出,是曾經有檢核過地下室的天井採光罩,但它與走道間僅隔一矮樹叢,為防止當使用者超出預期使用時(增加重量)之安全問題(當然還是有上限限制,算多做的)。沒事,那算幸運,有事,至少也盡了設計者道義上的責任。當然本次事件這種非正常使用,一般發生的機率太低,在設計上並不會多考慮這類的問題,僅考慮使用功能(採光、擋雨),強度上就不控制(雖不控制,但不等於強度視為0,既不為0,那代表有一定的承載力,而承載力是不是當初設計的,這個就沒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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