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ousearcher
又一個領終生俸
然後出賣台灣的高階將領
這種人的終身俸可以把牠廢掉嗎?
這種退役將領出賣台灣的應該還不少
慢慢抓吧
幾乎每年都會有人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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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24條(不發退除給與之事由)
軍官、士官在現役期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發退除給與:
一、犯內亂、外患或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之刑確定而未宣告緩刑,或因案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確定者。
二、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受撤職處分者。但因過失或連帶處分而撤職者,不在此限。
第33條(停止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權利之事由)
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停止其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之權利,至其原因消滅時恢復:
一、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二、犯貪污罪,經判處徒刑在執行中者。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第34條(喪失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權利之事由)
軍官、士官於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期間,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領受退休俸或贍養金之權利:
一、喪失國籍者及違反國籍法規定者。
二、因犯內亂、外患罪或因現役期間之貪污行為,經判處徒刑而未宣告緩刑確定者。
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者。
四、死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