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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sutl
社會責任每家廠商都一萬公秉就公平嗎?

如果政府說成立公司,戶頭隨時都需要有1000萬以上的金額,那不就沒有中小企業了?

況且戰備儲油是政府的責任,油商不需要這種責任。

這就跟戰備米一樣,政府要自存戰備米,而不是要求農夫或米商都要存戰備米。


有什麼事是絕對公平的?

一萬公秉的門檻是無法突破的限制?

要鬼打牆多久?

戰備儲油的部份我有點搞錯~政府有自己儲存~只是是請業者代存

這跟業者的安全存量有什麼關係?

引用:
作者rainwens
戰備儲油是政府自己存的沒錯,目前法令是規定至少30天,經費由石油基金支付;
只是法令規定油商本身也需要建立安全存量至少60天,這兩者是不同的。

國際標準也差不多是這樣,國際能源總署(IEA)要求旗下會員國至少要有90天安全存量。
     
      
舊 2013-02-25, 03:21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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