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iten
以前古代的文字獄通常不是依具體法條辦事
而是執法者心中主觀認定的道理
如雍正時代某個主考官出個"維民所止"的考題
主考官的仇家就說這是雍正去掉腦袋,這是大不敬
這個"大不敬"在古代被濫用的案例多如牛毛
現在的民主不應依"主觀認定"來執行法律
背後的支撐龐大的財團或是強大的國家如果可以成立的話
如果入法必須有明確的標準或定義
如果定義得出來那不能有針對性必須一體適用
舉例來說
美國算不算強大的國家??那背後的財團有美國背景也應適用
日本算不算強大的國家??那背後的財團有日本背景也應適用
南韓算不算強大的國家??那背後的財團有南韓背景也應適用
制訂法律不應有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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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一體適用是最好,不過法律本來就會有很多心證的餘地,
所以我才說,困難的地方在這裡,而心證不足以公正的地方,
更需要求由多位審核人士來交流意見和達成共識~~~
而且反媒體壟斷的人,並沒有要求一定要立即性針對汪中案做出處理,
而是要求政府正視這個問題,ncc在輿論的壓力和考量下,不也做出判斷和裁定了?
所以才會這這個標題出現在pcdvd~~~
至於什麼國有什麼背景,來支持特定損害台灣活動,這些當然一樣讓人討厭,
就如美牛美豬背後美國的施壓,同樣也有人要求過政府強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