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nalhope2010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P&W
其實喝酒騎單車跟電動腳踏車還要罰,事實上個人認為已經矯枉過正,除單車根本無法發生嚴重事故外,給予飲酒人士一條路走本來就很應該,硬要把人逼上梁山,我覺得不是一件好事∼


路上有三寶外加酒駕這一寶~~~如果撞到這種酒駕的可以不用賠,我就贊成你說的


再說梁山?喝酒醉的要革命喔~~~~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賣場
【紗布巾】【助行器】

舊 2013-02-21, 09:16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nalhope201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