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eow
是不是實話,由法官來判斷。
而且如果真的有叛台的事實,那就省事了,NCC及反對者(黨)及其政黨支持者不用想一堆有的沒的去卡。
現在只看該媒體集團知不知道有人白紙黑字如此漫罵,而且知道之後想不想告而已,要我是媒體集團老闆,一定會要法律顧問(律師)去告,畢竟每年都要付他們一大筆錢,而且也還可以由法院的判決來證明該媒體集團沒有叛台。
話真的不能亂說(特別是用文字,那更是鐵證如山),不然光是跑法院就很耗時間和精神,後面要賠償大企業的名譽損失會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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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是「有心人」~~~
不然你傳個email去該集團,看他們會做何反應,如何?
這年頭會幫汪中叫屈的,大家想也知道是什麼心態和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