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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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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楊梅
文章: 42
引用:
作者公不

我只是個矮小的亞洲死背包客,運氣好的時候我可以找到17塊/hr的工作,
我工作了一整天,我可以有130塊上下的收入。

我吃一份麥當勞、一杯星巴克,買一條土司+鮮奶當隔天早餐,
晚上買個吃不完的牛排(頂多7塊)

我大概還剩下90~100塊錢,這些基本消費佔去我不到1/4的收入。

人家買一支iPhone 5只要一個星期的薪水,我們卻要一個多月的"基本"薪水...
人家有三個星期的薪水可以做基本開銷 + 到處旅遊,我們卻要拿下個月的薪水來
省吃簡用
.


坐在椅子上,擺個太后臉!
大學生了沒~ 大學生什麼~

來~ 那個XXX , 你出來跳一下
來~ 那個XXX , 你說一下有什麼想法
來~ 那個XXX , 你....

來~ 那個XXX , 你買的東西,是真的還是假的.讓專家看一下
來~ 那個XXX , 你老公(太太) 對這件事,有什麼反應
來~ 那個XXX , 你兒子(女兒) 對這件事,有什麼反應

明明什麼也沒做,
每個星期,卻能拿到超過90%台灣人的月新或年新...

無論是澳州人或菲州人
只要每星期都領跟您相同的收入. 誰不愛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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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丁格的內褲 「穿裙子的女生,在掀起裙子之前,並沒有辦法證明其是否有穿內褲。」
舊 2013-02-20, 11:24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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