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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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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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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笑的老K
Google 了一下發現除了環球時報外,似乎沒有其他媒體報導「坦克大砲」當遣散費的新聞,或許這是環球時報的「全球獨家」?
另,根據西班牙的火器管理法規 ( http://goo.gl/2wnAF),可以合法持有的武器僅限獵槍與防衛性手槍 (換句話說,持有機槍、衝鋒槍、大砲等都是犯法的),同時這些坦克大砲也不屬於骨董收藏的範疇,所以「把大砲當成遣散費發放」這一段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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砲管改良一下或許可以
又或許坦克只有外觀沒有內部機件....
對岸的國際新聞量其實比我們多很多
不管電視或是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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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ca 50mm f/1.0 NOCTILUX-M 莫名其妙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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