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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的老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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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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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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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chou
 Google 了一下發現除了環球時報外,似乎沒有其他媒體報導「坦克大砲」當遣散費的新聞,或許這是環球時報的「全球獨家」?

 另,根據西班牙的火器管理法規,可以合法持有的武器僅限獵槍與防衛性手槍 (換句話說,持有機槍、衝鋒槍、大砲等都是犯法的),同時這些坦克大砲也不屬於骨董收藏的範疇,所以「把大砲當成遣散費發放」這一段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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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要王,我告訴你,如果你們要王,你們要知道,你要加稅、你要被欺負,因為王要用厚厚重稅來欺壓你們,你們不要我做王,我讓你們。你們選的王,不是合我心意的 ,你們受盡痛苦!」
舊 2013-02-20, 12:26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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