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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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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我想應該也不是每個人都會故意不去拿冰淇淋,故意把手掌攤開吧?
不想被玩就不要去買,這很難嗎?

會被告是因為這個動作:

老闆見狀又把冰丟回游的方向;他強調,不是要丟人,冰也只是從游的頭髮上飛過

想不想玩是一回事,把冰丟回客人的方向並"只是"從客人頭髮上飛過,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舊 2013-02-19, 03:45 PM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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