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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國保有人當冤大頭,繳了五年剛滿65歲死一毛都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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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nights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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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dayqq
那你去查過了嗎?
你的回覆很奇怪耶,我有說要政府養他老婆兒女一輩子嗎?
查過了,沒你說的那條
配偶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
A.年滿5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
B.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
C.扶養的子女為「未成年」或「無謀生能力」或「25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其領取遺屬年金時之月投保金額」者。
D.無謀生能力。
2013-02-18, 08:3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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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n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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