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俺也是一知半解,老師講一半俺腦袋就已經爆炸了,民工的戶籍問題要交給當地會計師去辦 (不開玩笑,會.計.師),不然會有閃失。
其實中國戶口制度的法律部分是很簡單的,複雜的地方在於有很多「口頭指示」優先於「行政命令」、有很多「行政命令」優先於「法律條例」、有很多「法律條例」優先於「憲法」(以上,沒有前後誤植),也就是人治優先於法治的注意事項很多。
幫您補充一下,大陸地區在沒有准生證情況下所懷的三個月以上的嬰兒,進行強制人工流產是「不犯法」的 (但是也不合法,看哪條法律被優先解釋,很妙吧∼)。
另,俺也來補一張∼,民工之寶「暫住證」豪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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