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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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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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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drs
給政府十幾年了,都沒有主動改善
一年一兆多的人事費用真的都填海去了


十幾年又不是只有一種色彩
可建根本在實務上有困難
或是人家根本不怕
因為很多人太好騙 喊喊口號就被騙
然後模糊了焦點
就像現在一樣
誰提修法了
1年半前的10月喊要修法
半年前的8月喊要修法
結果現在呢?
想一想就知道了 不過是騙騙XX而已
真要想改善 串連起來找轄區的立X委X 並且時刻追蹤進度就好了

另外依據勞基法
目前的債權還不是"最"優先
而是第三順位
也就是前面有稅金 有抵押的債權與質押的質權
問題是 有多少是銀行沒抵押質押的借款
如果有 那個城辦人可能會被告到脫褲
根本就是圖利他人跟洗錢掏空了
舊 2013-02-12, 12:59 AM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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