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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q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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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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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煉心
銀行本來就是第一債權,
為什麼不能先行取走,


中國的作法是保護勞工,拍賣所得或追討到的債務,會優先付給勞工
然後惡意欠薪倒閉,會有刑事責任

我去到倒閉的工廠要債,看到老闆不見蛋,一堆遠來的季節工住在宿舍等著勞動局處理,出來打工沒錢回家過年,確實感覺他們很可憐,同時也知道我的債要不回來了

雖然我很不喜歡左岸,但是這是很正確的作法,也是最近幾年才修法通過
連老共都做的到,我們做不到?
     
      
舊 2013-02-11, 12:56 PM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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