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專題:臥軌抗爭事件懶人包∼您當真以為還能置身事外??
瀏覽單個文章
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
sclee
代位求償可不可以解讀成不用還? 官員口頭承諾能否成為不還錢或不追討的依據?
在95年的民事訴訟中勞工敗訴不是很清楚嗎?
懶人包的資料沒有任何具名官員出現說"不用還" 只有說過代償然後去追老闆 並沒有提到追不到 代償的錢政府自行吸收
反而2003年新聞清楚 有名有姓的官員出來說"不會追討"(也沒說不用還)
2003年官員公開口頭承諾不會追討 2006年委託律師提民事訴訟追債 如果2003年的承諾有效力 2006年的官司能否因追討是違反承諾 追討應該被駁回? 事實法官根本不予理會
那我們應該是請監察院去查2003年承諾的人,
有沒有違背其職務權責,
還是利益輸送,
為何做出這種承諾,
關廠的老板回來後,
法院以20萬交保,
依懶人包資料,
積欠薪資退休金等1億8千多萬,
為何最後貸款支出2億多元,
是誰超貸了??
廠房資產法拍後4億均由優先債權的銀行取走了,
就算是代位求償,
政府並沒有得到壞老闆的分毫,
即然代位求償沒有成功,
那代付給勞工的貸款為何不能追討,
更何況原本就叫〞貸款〞,
另一個大哥更奇怪了,
有繳稅所以貸款不用還??
貸款的性質和健保也未免差太多了。
2013-02-11, 10:47 AM #
157
煉心
瀏覽公開訊息
查詢煉心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煉心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