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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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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s
這是台灣法令落後的問題
欠薪債權本來就應該是最高優先
再來是政府稅金,接著才是銀行和一般債權

根本和落不落後沒關係,
沒有法源就是沒有法源,
不是找不到對你有利的就叫落後,
欠薪債權本來就應該是最高優先??
很抱歉,
這也只是你自已的想法,
勞工很辛苦沒錯,
但不代表什麼都是對的。
舊 2013-02-11, 01:29 AM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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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心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