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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d0809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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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0
這件事情歷經十多年演變至今演變至此

好像是在玩文字遊戲

雖說「以政府代償方式 先拿出10億元代墊 再由政府向資方求償」

以及「當時政府說:這筆錢第一年沒算利息 第二年才算利息 不

用擔心我們會去找老闆要這筆錢,所以借不用怕 不會叫

你還」

但是沒說「不用還」喔

並且當時放款依據的法源明確寫有「貸款」二字

之後多年過去,人事變遷,政府討不回錢,

轉向當時借錢的人討錢去了



結果相信當時的承諾,而借錢的人,即使打官司也不會贏

因為昔日的口頭承諾,抵不過實際的白紙黑字


依現在的文獻來看,那就是欠債還錢

但是想到當時被許下的承諾,真的很想說髒話

官方刊物竟然不能代表官方立場

有關工運春秋一書,勞委會發了一篇文章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照之前十幾年的經驗來看,照規矩來已經行不通了,

那就只能進行社會運動了,而社會運動,本身就可能會對造成社會動蕩,

進而付出成本,影響到他人的日常生活,覺得這樣做不對嗎?

但對這些六七十歲的人來說,這似乎是最後一條路了
舊 2013-02-08, 11:25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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