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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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這牽扯到銀行的風險貼水 (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2...%BA%A2%E5%83%B9)
在目前台灣的法律上
由於銀行的債權低於稅權(稅排第1順位)但高於一般債務
所以銀行在貸款時
會計算扣除稅後銀行實拿多少
如果修法了
銀行的債權優先順位降低了
銀行自會計算
扣除勞工欠薪和稅後
銀行能拿多少
銀行自己會做風險評估
這本來就是銀行的份內工作
修法後銀行還會主動關心企業是不是有欠薪
避免銀行自己的抵押品價值縮水
這樣是不是比較好
而銀行的風險提高(債權優先順序降低)
自然會要求較高的風險貼水
老闆所能倒的債就變小了
絕對不會有圖利大老闆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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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的說法是一種理想,
銀行放貸是審核後就撥了,
只要繳息還款正常,
中途不論該公司的有多少員工數甚至欠薪之類的,
都無法以風險增加,
而去追回已撥的貸款或減額吧,
這種做法如同要銀行去承擔貨款戶的營運成敗,
應該沒有任何一家金融機構敢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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