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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引用:
作者煉心
那你要不要也解釋一下,
當物品都先給銀行擔保抵押了,
由政府接收債務資產,
再拿人民的錢為大老闆們代墊積欠員工的錢,
那最後政府能收到債務資產嗎??
以後大老闆都放心倒閉好了...
這根本 才是圖利 了大老闆。


這牽扯到銀行的風險貼水

在目前台灣的法律上
由於銀行的債權低於稅權(稅排第1順位)但高於一般債務
所以銀行在貸款時
會計算扣除稅後銀行實拿多少
如果修法了
銀行的債權優先順位降低了
銀行自會計算
扣除勞工欠薪和稅後
銀行能拿多少
銀行自己會做風險評估
這本來就是銀行的份內工作
修法後銀行還會主動關心企業是不是有欠薪
避免銀行自己的抵押品價值縮水
這樣是不是比較好

而銀行的風險提高(債權優先順序降低)
自然會要求較高的風險貼水
老闆所能倒的債就變小了
絕對不會有圖利大老闆之事
舊 2013-02-08, 07:5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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