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BRS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4
引用:
作者惡蟲
這社會上,不是每個人都幸運如你我般得以享受到完整的教育資源。
有很多人因為家庭因素,不得不中途輟學。
有些人,因為學校老師的怠惰,而無法順利得到應有教育。
更多人,是因為種種因素綜合,家庭、學校中都無法得到教育,學習的過程中得不到應有指引,最後認識了所謂的壞朋友,而踏上了犯罪的不歸路。
如果不能透過社福單位等機構的幫助,將這些人導回正途,那我們日後勢必得付出更多的資源,來處理他們犯罪問題。
矯治教育是提供受刑人再教育,不是提供受刑人物質生活,二者不可混為一談,我前面也說了,監獄的懲罰性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維持監獄中生活為當前社會最基本生活條件,有辦法在社會生活下去的人,是不會想要進監獄的。


不愧是「國家菁英」,說的好,給您拍拍手。

但小弟的疑問是,您的說法,先前收賄的法官可否套用呢?

家庭、學校中都無法得到教育?

法官耶!「國家菁英」、「考試機器」,怎麼會得不到教育呢?

學習的過程中得不到應有指引?

所以,大學法律系的教育及司訓所的訓練都是失敗的?

最後認識了所謂的壞朋友?

這些壞朋友是誰呢?法官?檢察官?還是上級長官?不會是警察吧?
舊 2013-02-08, 05:43 PM #4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BR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