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drs
這一點官員當然有權限
退休公務人員的年終獎金也只是一張行政命令
政府每年就多支出幾百億,現在這兩億的零頭
只要有官員願意出來負責,為何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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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是行政命令 是白紙黑字的東西有法源依據 口頭承諾是啥?
很多年以前 高屏大穚斷裂 當時的行政院院長到場關心 還口頭承諾政府會負責賠償車主在斷橋時車輛損失
車主以為登記資料後 大家痴痴在等 一年過去沒回音?跑到政府部門去問 沒人收過公文因此沒法賠 還建議車主自行申請國賠? 大家很生氣如果是申請國賠何需院長親自下令? 最重要的是哪位院長早已經下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