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eirock
你是犯人嗎? 還是你會讀心
我覺得莫明奇妙的是你一直站在犯人的立場說話做什麼?
法條不是寫的很明嗎?
法官要判就按「情節輕重」去判
為何該法官&部份人要把自己的立場放在犯人上
把自己當成是犯人~然後說了一些很奇怪的話...
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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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犯人固然是喪心病狂,我覺得可以以包括死刑在內的各種方式「永遠與社會隔絕」,但是應該客觀審視的東西還是要客觀審視。
你、我和法官應該都不會讀心術,所以多少需要腦補還原當時可能的情境,不過即使如此,也該根據證據朝最合理的方向去腦補(說好聽點叫做推理)才對吧。
此外如果大家只是想「伸張正義」,沒有人「把自己的立場放在犯人上」(可也說是「持相對客觀的態度」)去思考,那麼江國慶不就是罪有應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