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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lievil
對啊!你的疑問,就是我在問u8526425的。

你怎麼知道現在大家口中的煙毒犯、社會邊緣人,
小時候,是不是跟有王昊一樣的遭遇,只是幸運存活長大了?

如果我們應該給有類似王昊的人機會?
那沒被嚴重虐待,只是朋友被引誘,陷入毒海的人,
又為何不該給他機會呢?

犯罪原因有我們想像的這樣單純嗎?
純粹是因為他不自愛嗎?


簡化問題。

不管父母是甚麼人,小孩都應該被社會保護,跟身份毫無關聯。

犯罪者應給予甚麼樣的機會,要看他犯的是甚麼罪,如果是一般煙毒犯,法律強制勒戒
會失去自由一段時間,但還是有機會重新生活,而此例我認為最少要判無期徒刑。用如
此兇殘的手法對待一個兩歲半的小孩,已經毫無人性可言,最好永遠與人群隔離,雖然
台灣無期徒刑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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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3-02-07, 03:19 PM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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