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EMU1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漲 停
理麥克 , 你開始受不了了啊 ..

禁止施放煙火 , 不就是一種明文禁止 .
槽化線禁止駛越 , 那也是一種明文禁止 .

舉這種例子實在是搞笑 .


而你什麼時候要被停權啊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5158&mp=100028

另外這裡也清楚的說明,至少在台北市,煙火施放是一種「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或者所謂的「原則禁止、例外申請」

如果您覺得不是這樣,您應該致電台北市消防局問問為什麼在台北市煙火管制的原則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而不是「例外禁止,原則開放」

如果他們有錯,那可是我國政府都違反了法律制定的原則,這可是大笑話,很適合給媒體爆料用

交通部也有類似的,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紅燈右轉政策目前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交通部不會修法全面開放。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aspx?nid=171639

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

http://boylondon.pixnet.net/blog/po...%A8%B1%E5%8F%AF


如果我國任何的法律規章都是「例外禁止,原則開放」,請問以上的狀況又是怎麼回事?
舊 2013-02-07, 12:26 P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EMU10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