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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在一般道路當然可以並行 . 但交通部故意婊你的錯誤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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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1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
漲 停
理麥克 , 你開始受不了了啊 ..
禁止施放煙火 , 不就是一種明文禁止 .
槽化線禁止駛越 , 那也是一種明文禁止 .
舉這種例子實在是搞笑 .
而你什麼時候要被停權啊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5158&mp=100028
另外這裡也清楚的說明,至少在台北市,煙火施放是一種「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或者所謂的「原則禁止、例外申請」
如果您覺得不是這樣,您應該致電台北市消防局問問為什麼在台北市煙火管制的原則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而不是「例外禁止,原則開放」
如果他們有錯,那可是我國政府都違反了法律制定的原則,這可是大笑話,很適合給媒體爆料用
交通部也有類似的,交通部路政司表示,紅燈右轉政策目前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交通部不會修法全面開放。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aspx?nid=171639
台南市攤販管理自治條例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
http://boylondon.pixnet.net/blog/po...%A8%B1%E5%8F%AF
如果我國任何的法律規章都是「例外禁止,原則開放」,請問以上的狀況又是怎麼回事?
2013-02-07, 12:26 PM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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