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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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lievil
以[王昊]一案為例,其父母均因毒品案被判刑,也就是[犯罪者],
如果王昊交由社福機關照顧,今天是不是就沒有這個悲劇發生?
那社會為什麼要幫[犯罪者]照顧小孩呢?
平民老百姓還要自己花錢找保母,為何政府要幫犯罪者養小孩?
大家都去犯罪就可以省保母錢了?
是這樣嗎?
然後王昊只能被[同居人及朋友]扶養長大,
若他未死,二歲就被打海洛因及各種虐待,
長大沒有成為暴力、吸毒犯罪者,我們感謝神明,
但 .........不幸成為了呢?
因為他(王昊)不守法,所以我們無須關照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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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昊不是犯罪者
而且為弱勢
理應受社福保障
跟你把資源直接投注在犯罪者身上是兩回事
不知道你有沒有清楚兩者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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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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