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neb
學學共產黨,土地是國家的,別想變更土地為商業、住宅區,別想要關廠撈一票,你就好好專心辦企業。
欠薪資的若沒付清,以刑法詐欺法辦。且薪資較抵押權、稅金有優先清償權。這麼簡單的事還要共產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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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那波一票夜逃的外資企業,由港商台商韓商..
人家怎樣作?
鎮委出面來把公司給賣了,賣的錢就還員工欠薪,其他管你什麼廠商銀行的,等有剩下才輪到你
其實這件事就只是很單純,債權優先順序,
咱們這邊,政府欠稅優於銀行,銀行債權又高於勞工薪水,
自然老闆淪落到需要跑路的時候,怎可能還有剩下給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