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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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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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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蘭風格
放任老闆逍遙,派 80 個律師告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21115/34642983/)
15年前,勞委會說是幫老闆償還給我們這些勞工資遣費;15年後,八德那塊工廠土地賣給建商蓋房子,錢全被銀行分走。勞委會又說契約寫的是借,要跟我們討錢,花2056萬請80個律師來對付我們。政府沒良心,老闆有錢,不去討,反而找我要,那我的退休金、遣散費,找誰要?有的老員工已經不在,法院照樣對子女、親戚提告,合理嗎?

再重貼這則報導最重要一段 有沒有發現為何自由時報會用如此溫和的方式報導?
因為下面新聞報導時間是2003年6月26日

水果用了一位老太太片面的說法 有沒有去問勞委會80個律師是什麼一回事?

新聞說得清楚不過 當年為了惡性倒閉的廠商 勞委會用貸款方式幫他們解決問題 是全國性適用不是一間兩間工廠的事

下面的資料顯示1105人中 有394人正常繳息 對於會正常還錢的勞工來說 他們是不知錢不用還的嗎?要不要找有正常還錢的394人出來問一下 勞委會當年是怎樣說的?
很明顯第一次五年期到 政府不敢強行追討 一拖再拖 十五年過去(理由很簡單 年年有選舉 誰執政都會投鼠忌器)



勞委會也表示,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共有1105人,其中正常繳息者有394人,711人逾期未繳款,高達6成,貸款總金額達4億4千多萬,逾期本金總金額高達2億7千多萬。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3...26/today-e4.htm
     
      
舊 2013-02-06, 10:2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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