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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世偉批 臥軌者把勞工身體當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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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風格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8
放任老闆逍遙,派 80 個律師告我
15年前,勞委會說是幫老闆償還給我們這些勞工資遣費;15年後,八德那塊工廠土地賣給建商蓋房子,錢全被銀行分走。勞委會又說契約寫的是借,要跟我們討錢,花2056萬請80個律師來對付我們。政府沒良心,老闆有錢,不去討,反而找我要,那我的退休金、遣散費,找誰要?有的老員工已經不在,法院照樣對子女、親戚提告,合理嗎?
2013-02-06, 09:1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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