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王昊之死╱法抵不過情?誰敢不判死…. 王昊案審判長:誰還敢判有期
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
ruinousdeity
坦白講,我自己看到本件也是反射性直覺想到以傷害致死罪來判決的案例,
壓根沒想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你認為本件基於已知事實的部分是否適用該法第六條?
看起來似乎是可以。
2013-02-06, 02:49 AM #
333
惡蟲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惡蟲
查詢惡蟲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惡蟲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