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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hj0314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惡蟲
.因此法官執法的公正、公平也是極為重要,更加不能讓法官能夠恣意亂法,所以本串中一些人主張的法官違法判決,我是極為不贊同的,因為這裡的網友只因為本件判決不符合期待而有情緒上的不滿,卻忽略了讓法官違法判決的嚴重後果。


違法判決好像是你先說的,其它在你之前的網友並沒說。
大部份的網友只是認為二審法官把虐殺之殺人罪(強迫灌食幼童一級毒品故意殺人),依其聽信歹徒一面之詞產生之自由心証,曲解事實,找另法把刑度降低,而覺得非常之荒謬可惡並加以撻伐。所謂的非法判決是你自己先提出的。

大部份人跟王小弟非親非故的,跟本也沒什麼你所謂的對判決期待不符,相信大部份網友只是覺得公理何在,就是論事分析討論,很多人發文也甚是客氣理性,反而是你一直在貶抑網友,顯示你自己唸過幾絛法律很了不起的樣子。我想告訴你,並不是每個人都要讀法律才可以有正確的見解。孟子說:盡信書不如無書。有些人就是書讀太多,變成腐儒。別忘了,仗義半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除了喪心病狂的人渣外,善良我輩人心中都有先聖先哲所傳之道,父母從小教誨忠孝節義,不用遍讀法籍,心中就有的正義感,而偏偏此案法庭高高在上那幾位的心中正義感早已蒙塵,與庭下嫌犯庶幾無異!「良心未泯 」啊!至少他判了三十年,是吧!我們為被告和法官覺得他們真可悲啊!
舊 2013-02-06, 01:25 AM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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