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惡蟲
教育矯正是我認為刑罰比較重要的目的,高於應報。
臺灣目前對於監獄矯治教育其實是很缺乏的,只是流於形式,沒有實質落實,而且這塊應該是最要的部份,卻也是最多人忽略的部份,所以受刑人出獄後很容易再犯,因為在監獄中並沒有得到良好的矯正。多數人看重的還是在監獄的痛苦性(應報),而不注重其矯正的功能,每次在講到一些犯罪者再入出監獄無法改正時,多數人還是選擇以重刑處罰,而不會注意到沒有發揮應有功能的矯治教育,這容易造成原本是輕罪的犯罪者因為得不到矯正,而在多次入出監所後,慢慢變成重大犯罪的犯罪者,徒然增加社會支出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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