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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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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1,003
好像還是廢死跟反廢死兩方人在吵

我的看法是:
贊成廢死的人,他們家屬被慘忍虐待之後殺害,其加害人可以廢死,反正他本來就廢死,
簡單關個幾年之後在假釋或是特赦,反正他們口口聲聲要人權

不過反廢死的人,他們家屬被殘忍虐待之後殺害,其加害人應受被害人的同樣對待之後再處死
我想這樣就很公平了

當然上面不可能發生的事情只是嘴砲

重點是這次的判決其實真的很誇張,虐待成這個樣子叫做沒有殺人意圖??
如果是給他個兩拳,結果顱內出血沒人知道也沒什麼外傷,隔天起床發現掛了
你說他無殺人意圖我還相信

我把農藥放到你的飲料裡面,說一點點想讓他拉肚子,誰知到他抵抗力弱掛了
我這樣講不知道法官會不會也說我無殺人意圖
舊 2013-02-05, 11:46 PM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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